針對近日有媒體報道的方便面“輻照門”事件,近日,康師傅、統一回應稱,其方便面在生產制造過程中從未采用輻照方式處理,并明確表示其通過報道才知悉使用經輻照處理的原料要標志,了解現狀后將完善標志。但一位業內人士透露,配料包中所含的脫水蔬菜等原料在進貨方面,供應商采用輻照消毒已是普遍現象。(《新京報》7月8日) 一面是業內人士稱為“普遍現象”,一面是康師傅和統一兩大方便面生產商斷然否認,“從未采用”,事情的真真假假一時還難以下一個定論。不過,最讓人啼笑皆非的是,身陷“輻照門”的康師傅,居然還是通過報道才知悉“使用經輻照處理的原料要標志”——好一副無辜狀。 “通過報道才知悉”并不能證明康師傅的清白,相反卻顯示了一種無知。據了解,“輻照”是利用電磁輻射產生的電磁波,殺死大多數物質上的微生物的一種有效方法。對此,無論是1996年頒發的《輻照食品衛生管理辦法》,還是2005年10月1日起實施的《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GB7718-2004,都早已明確規定輻照食品要在包裝上進行標識。這是專為食品生產行業而設的兩項法律規范,身為食品行業的標志性企業,康師傅會一無所知?恐怕沒有幾個人會相信。 從另一個角度說,既然法律已經做出了明確的規定,就說明輻照消毒技術本身是合法的,并且在食品行業得到了普遍的應用。就此而言,康師傅的無知也同樣令人費解:難道在食品行業立足多年的康師傅對身邊的新技術發展也毫不關心,或者早已發明了更為先進的替代技術? 康師傅的無知,其實折射的是法律法規的無力。與采用輻照消毒已是普遍現象相對應的是,不標注“輻照食品”已是行業長年形成的潛規則。記者調查后也發現,市場上幾乎所有的方便面品牌均沒有“輻照食品”的標注。這是一個令人尷尬的境況,管理辦法也罷,通則也罷,這些早已頒布實施多年的法律規范,居然在現實中從未被立法對象真正遵守過!這樣的法立出來,除了供人觀賞之外,能有什么現實意義?法律不能執行便形同虛設,執法部門如果不能擔負起相應的職責,對漠視法律法規者進行管理和制裁,而是任其發展下去,何以擔當“市場守夜人”的重托? 現在看來,輻照消毒似乎還是安全的,但這絲毫不能讓人感到輕松。“輻照門”只是拉開了冰山一角,食品安全領域內的管理混亂,法律虛設,執法不嚴,以及太多潛規則的存在,才真的讓人觸目心驚。近年來,食品安全事故呈高發趨勢,針對這一問題,國家加強了監管力度以及法律建設,新的《食品安全法》也已正式出臺。但僅有這些是遠遠不夠的,倘若某個問題在行業內已是“潛規則”,但公眾卻茫然所知,法律法規也得不到尊重和有效執行,我們能到哪里去找回對食品安全的信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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